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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利宝整改期内顶风作案 个人借款额超限数十倍

2017-11-01 10:33:11 来源:中国网财经

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自2016年8月出台以来已一年有余,大部分机构都在抓紧落实借款限额、信息披露等相关要求,但也有部分机构在《暂行办法》出台后顶风作案。

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注意到,网利宝(北京网利科技有限公司)今年5月份曾为一借款人提供了730万元的房产抵押贷款,这一数字超相关规定限额数十倍,且超限情况并非孤例。

网利宝方面则向中国网财经表示,今年3月份收到北京市网贷整改小组下发的《合规整改通知书》,并立刻对借款超额等不合规业务进行调整。但实际上上述项目就是在其接到整改通知后发布,顶风作案嫌疑明显。

一位社科院金融专家表示,尽管监管层为网贷中介机构设置了过渡期,但在过渡期内“肯定不能违规,违规相当于违法。”

另外,网利宝平台的信息披露状况不容乐观,中国网财经记者在投资之后无法查阅相关借款企业详细信息。

个人借款额曾超限数十倍

网利宝官网显示,平台成立于2014年,使用北京银行资金存管系统,获IDG资本、鸿利智汇(SZ300219)两轮融资,“深耕汽车金融领域,坚持多层风控,每位借款人均提供实物抵押,标的小额分散,降低投资风险。”

不过,中国网财经记者调查发现,网利宝一房产抵押项目——“好房赚”曾为个人提供730万元借款,并非“小额分散”。

今年5月份,网利宝平台为33岁四川民营企业总经理王某累计发布8个标的,借款金额为100万元或30万元,年化利率均为12.5%,累计借款730万元。另外还为43岁广东民营企业经理陈某发布6个标的,单个项目借款金额为100万元或50万元,期限为24个月,利率为12.5%或12.5%+0.5%,累计借款550万元。

而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平台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,上述两人的借款额均超出这一标准数十倍。

网利宝部分超限额借款项目表

一位社科院金融专家表示,尽管监管层为网贷中介机构设置了过渡期,但在过渡期内“肯定不能违规,违规相当于违法。”

网利宝方面表示,今年3月份,平台第一批收到北京市网贷整改小组下发的《合规整改通知书》,根据通知书要求,立刻对于借款超额等不合规业务进行调整,并根据监管要求,每月向监管“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”上报整改进度、业务数据。

“自3月份至今,根据数据显示,我司在超额业务调整成绩显著。截止2017年9月31日,我司超额业务存量得到很好的控制,持续下降。今年8月16日,根据监管要求,我司签署了《整改承诺书》,承诺存量不合规业务在2018年3月底完全退出,同时控制业务增长规模,不新增不合规业务。”网利宝方面称。